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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周文到了月台时开始下雨,列车赶路的声音遮住了雨,但地面还是很快就湿了。
周文拖着硕大又丑陋的行李箱,装满了他四年来舍不得丢掉的破烂。里面兴许也有我送过的小礼物,但是乍想之下,却记不起那是什么。
他挤进车厢,把行李规整好,隔着油腻的玻璃窗和我告别。时不时有人从他身旁挤过,他大概想保持一个看上去比较潇洒的样子,但都失败了。
我的心里空落落一片,跟月台外的雨似的,按理说应该落泪,可只是觉得有点难受,并无再多情感。
鸣笛后,举旗的工作人员喝令我离白线远点儿,好像怕我会想不开自杀一样。
车厢一节一节慢慢蠕动,像巨大的虫,几分钟前吞下了我相恋两年的男友,几分钟后消失在视线尽头。
于是就觉得列车是个很奇妙的东西,刚刚还在耳边与我抱怨车站人多脏乱的周文,片刻便被列车带去了一个只听说但从未见过的名字处。
如果没有意外,我们再也不会见面了。
周文回到家里会难过许久,然后在微信或者其他地方结识新的女孩,把以往对我用过的伎俩复习一遍,他便忘了我。
有人说,最可怕的是决定与你携手的人,最终也知两人不会相守。
但是周文,如此一来,你我两不相欠。
孙骑的头像是系统自带的企鹅,看上去臃肿愚钝,每次跳跃时甚至都能听到那企鹅急促的呼吸声。
孙骑问我,“这是你第几个男朋友?”
我说,“第二个。”
孙骑就一副老谋深算的样子,“你们女生,永远都说这个男的是第二个男朋友,因为明知自己不是处,圆不了谎,所以不管之前交过多少男朋友,都把罪过推给第一个,好让后人永记你清香白莲。”
我不高兴,“真是第二个。”
孙骑说,“哦。”
我说,“你要是再‘哦’一次,我立即结束和你的对话。”
孙骑问,“那我不高兴了应该怎样表达?”
“直接说。”
“我不高兴。”
“哦。”
只有在极端无聊的时候,我才会幻想一下孙骑在现实中会是什么样子。
这样的机遇大概有两次,但得出的结论都是一样的。无非是胖、宅、相貌普通或丑陋,亦或者没钱。
没钱是一定的吧,有钱人哪会天天泡在网上呢。
但这并不影响和孙骑聊天的性质。他说话总是稀奇古怪,且锋芒毕露,稍不留神就会被刺到,时不时充满新鲜和刺激。
像他这样的人,太熟悉网上的套路与规矩,现实中他可能一无是处,但是隔着电脑和网线,他就成为了任何事都游刃有余的人。
请他远程修过电脑,那感觉犹如天神下凡。
他的网名就叫孙骑,让人一眼看去就兴致全无的名字。
沉寂了几天,便开始为生计奔走。
四处求职,八面碰壁。虽然预计走这一步的时候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是猛不丁吃到冷言冷语,还是会不舒服。
在学校四年,我与老师、同学、室友的关系无不亲密融洽,对外知书达理,对内贤良淑德,大家也都熟知校园的规矩,彼此以好换好;在家更不必多说,十几年的乖孩子,从无流露半点叛逆之心。
所以在我眼里,善人居多,或者通俗说,这世界上还是好人多,虽无绝处亦逢生,这些年一直都这么坚信着。只是才刚刚脱离校园与家庭的保护,便遇到了这人吃人的社会。
只听闻险恶,未曾想如斯血腥。
短短几个月,周游列国般,见识了各种奇怪的嘴脸。龌龊的、下流的、死皮赖脸的,或者根本不要脸的。
就好像坐公车一定要抢才会有座位这个道理,人们都熟悉成人世界的规矩,为一己之利,可杀人全家。
我满脑子都是空无的大道理,却没有一条可以帮我脱离险境的办法。我好像被一群吸毒患者包围,为了不被发现我是异端而遭到打击,唯一能做的,就是拾起针管,扮作和他们一样的人。
就在快要溺水时,遇到了郑阳。
几经周折的被一个小公司入取,见到的第一位同事便是他。
女人会在第一眼便知道会不会与对方发生些什么,这不是直觉,是天性。天生会被先入为主,天生遵守先来后到的规矩。
郑阳一米七多,各方面一般。我对他的第一印象竟然在猜测,“我会和这样的人在一起吗?”
这念头稍瞬即逝,怎么可能呢,周文可是系里篮球队的,一米八多,论外观,郑阳给周文提鞋都嫌矮。挽着周文的胳膊从篮球场下来去食堂的路上,我永远记得其他女生艳羡的眼神。所以我只是本能的怀疑一下。
郑阳很大气,不卑不亢,尽管也是个普通职员,但和其他人比起来,总觉得郑阳更抢眼一些。
他帮我收拾些材料文件,帮我安顿好,嘱咐若有其他事便叫他后,就忙自己的去了,留下我一个人面对崭新的环境与人,暗自心下坠坠。
孙骑问我,“公司有看上去适合上床的男性吗?”
我当机立断,“没。”
孙骑叹,“那你们环境还真是悲哀。”
我问,“你们呢?”
孙骑一愣,干笑数声掩盖过去,我就想他可能连工作都没有。
孙骑很喜欢突如其来的插入一些尖锐又躲不开的话题,话锋一转,两人的对话就赤裸裸了。
孙骑当头一刀,“你上一次跟人发生关系,是什么时候?”
我第一感觉是这话题很露骨,且侵犯我个人隐私,所以稍微有些生气。平静了一下,第二感觉是好奇,因为对他接下来要说的话充满了未知。然后神不知鬼不觉的就回答了他。
只不过孙骑听了以后未知可否,古怪的劝我该找男朋友了。
想起周文与列车,月台和秋雨,一些往事的碎片拼也拼不起。夜风瑟瑟,心下一阵怅然若失,对万事都提不起兴趣。
我说,“我好像丧失了主动出击的欲望,任凭对方是谁。”
孙骑问,“吴彦祖呢?”
我说,“别闹了,说真的呢。”
孙骑说,“被动也不错啊,还可以百里挑一。”
我说,“我哪有这么多追求者。”
孙骑就笑,“二选一也可以啊。”
我在想,他说的是哪两个人,会不会在暗喻他和郑阳。结果我还在想,他又跳了别的话题,好想之前提到的从未发生过。
孙骑的这种若即若离很让人讨厌,进不来又出不去的感觉。这样的感觉又一次次在周文相伴的那些年里反复体验,直到和郑阳上过床才得以解脱。
不记得哪一天答应了郑阳出去吃东西,也忘了哪一天开始看电影。以往在学生时代里必须刻骨铭心的纪念,步入社会后变得一文不值。我和郑阳都是成年人了,彼此做着成人世界里的游戏,规矩双方熟知,无需详解。
所以,和郑阳的第一次,也不知道那天为了什么去的他家。
郑阳没什么前戏,大抵是因为他对自己自信。周文就不一样。周文喜欢极尽所能的表现自己,把人翻来覆去的折腾,这大概也是因为他对自己的不自信。
周文虽然是篮球队的,身材高大魁梧,可是另一方面却不尽人意。
这是种无法抱怨的委屈,我和周文都知道。所以我俩都默许周文拍电影似的折腾。最后当他进来时,那种难以言喻的失望总是去而复来。
郑阳就粗犷的多,他应该也见识了不少女生,所以深知自己与众不同。
郑阳像草原上牧马的野人,尽情的耀武扬威,似乎要对着地平线畅吼,来证明他是雄霸一方的人物。
这样的错觉周文也有。似乎每个男人进入状态后,都觉得自己的床技是天下无双的。他们热切的盼望回应,渴望求饶,期望屈服。这是成人世界的潜规则,既然事已至此,无妨陪他们尽兴到底。于是我学会如何扮演淫娃荡妇,如何饰演教师空姐,在一次次回想起来都荒诞可笑的场景里,我和不同的男朋友过着同样的家家。
郑阳的尺寸虽然好于周文,但又缺乏周文的细腻呵护。而且郑阳时间很短,感觉上自己就像A片演员,在他面前竭尽撩人,供他自慰罢了。
有一瞬间是愉悦的,但脑中想的,皆不是眼前人。
郑阳急匆匆跳下床去洗澡,我自己在陌生的房间找纸巾揩拭自己。
看着熟悉却不亲切的皮肤与身体,总会想着这些年有没有糟蹋了自己。从一张床流连到另一张床,辗转过一个又一个胸膛。心存侥幸的希望遇上一丝清欢,给我片刻的新鲜,但终归大失所望,麻木的后遗症是被动,我可能失去了对任何事抱以兴致的心情。
我想郑阳不应该把我自己留在房间里,虽然有些难为情,但是我觉得他应该邀请我一起洗个澡或者什么的。周文是在与我同居半年后才自顾自去洗澡的,那代表着我和他之间的激情告一段落。可是我和郑阳相识才不过两个星期,他多少应该表现的绅士一点。
转念再一想,其实我也不必这么斤斤计较,毕竟我也没有遵守正规的恋爱合同,包括约会牵手看电影之类的仪式。想来这就是代价了。
所以我突然对这段已经开始的恋情有了不幸的预感。只是希望不要太过难堪。
郑阳自以为很帅气的裹着浴巾出来,笑着问我,“晨晨想去吃点什么?”
他的身材虽然算不上臃肿,但四处透露着临近中年男人的发福感。腰间的赘肉,松垮的胸。一瞬间周文健硕的影子在眼前晃过,上篮或者带球,还有常常把我揽在怀里的肱二头肌。
我赔笑,“什么都好。”
郑阳斩钉截铁道,“那带你去吃鸡煲吧!五爱街有一家特别正宗!”
我面露微笑说好,看上去很满意的样子,可是有哪个女生会想和认识不久的男生去吃鸡煲呢,鸡肉又生又硬,无论怎样吃都无法获得美感,而且烟雾腾腾,吃过以后那味道好几天在身上挥发不出去。
后来孙骑问我,“然后你们就去吃鸡煲了吗?”
我说,“是啊,不然还能怎样。”
孙骑说,“你可以提议,去吃一些看起来干净一点的食物啊!”
我说,“别提了,你不知道,郑阳是个性格很怪的人——比如每次吃东西前,他都会诚心诚意的咨询你‘想吃什么’,但是如果你也实打实的告诉他‘我想吃汉堡’的话,郑阳就会思考一番,然后告诉你‘吃汉堡没营养,我们还是去吃鸡煲吧’——我只是举个例子,但大致就是这样的。”
孙骑说,“控制欲很强啊!”
我说,“差不多吧。”
孙骑分析,“他心里早就有了预期的目的,所谓咨询只不过是走走形式,而你却当了真。”
我不服,“可是他的态度很诚恳啊!”
孙骑笑,“所以说啊,你傻的也透彻,这都看不出来。”
我问,“我是不是该去读一读厚黑学什么的?”
孙骑问,“你感兴趣?”
我说,“起码可以提高智商啊!”
孙骑说,“不必,就四个字,脸厚,心黑。”
我问,“完了?”
孙骑说,“完了。”
吃饭的时候郑阳很亢奋,手舞足蹈的说着一些见闻和趣事,有些挺有意思,但更多的听的云里雾里,又不好意思面瘫,于是不停赔笑。饭吃了没一半,脸都僵了。郑阳的兴致丝毫未减,依旧滔滔不绝的说些奇怪的话题。不得不佩服他暖场的本领高强,每次都要强弩之末了,他硬生生转到了另一个话题上,宛如堵车时强行变道,他一下子又上了高速公路。忽然奇想,他若在床上也有这本领就好了。
郑阳的薪水是我的一倍,若是将来运气好,遇到更好的男人,郑阳在回忆里的一席之地大概只能是一个名字。眼前的这个人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了,每一次笑容,或者每一个动作,都透露着庸俗。虽然我不敢奢求会遇到吴彦祖那样的人,但是起码不要这么随波逐流。
偶尔他的手机会响,他调成静音,搁置一旁。这让我对他颇有好感,认为这是礼貌和修养,再看郑阳,似乎又不那么普通了。
我跟孙骑说,“有时候我觉得自己特别冷血,跟没有感情似的。”
孙骑说,“那不叫冷血,叫理智。”
我说,“我面对郑阳的时候,无时不刻都在鸡蛋里挑骨头似的寻找他的缺点,或者一些让我难以忍受的小习惯。”
孙骑说,“但是,即使被你找到了,你依然无法做出选择,还是要留在他身边,因为目前没有更好的。”
我说,“是啊,所以我总在问自己,我到底喜不喜欢他。”
孙骑想了一会儿,说,“大概是惰性思维使然吧,一不小心被他闯进你的生活,然后又觉得赶走他太累,顺水推舟的在了一起,到后来连是否怀疑自己的感情都懒得想。”
我说,“别无选择,唉。”
孙骑问,“和周文比起来怎样?”
我认真的想了想,答道,“应该还是郑阳吧,虽然各方面都输于周文,但起码有固定的收入和不错的家底,周文像个孩子,还没从学校里走出来,缺乏值得依靠和信赖的筹码。”
孙骑问,“那你怎么不多给周文一些时间?”
时间?
很久以前,周文常常和我互相交换誓言,关于爱情的期限,关于生命的恒久。我们对这种游戏乐此不疲,虽然内心知道这是逢场作戏,但在感情燃烧的年龄,这种盲目的契约好似天长地久。
那时候刻意回避现实,尽管内心时不时会问自己,“我会等周文多久?”大多都转移注意力忽视了,直觉告诉我,船到桥头总是会直的。
是的,毕业的时候,周文还没来得及问我这个问题,我就率先做出了决定。
对不起,周文,我没办法等你。
我最好的年龄,一多半给了你,剩下的,几乎类似打折促销,如果不能在有限的时间里把自己推销出去,我会滞销很久很久,直至下架。
周文第一次在我面前展现出男人的一面,相处那么久,他也很了解我了。当我的抉择告诉他时,他出奇的平静,我以为他会做出一些歇斯底里出格的事情,哭泣或吵闹,但是他没有。只是长舒一口气,好像放下了什么负担。也许他的内心也早就知道,与我一起的海誓山盟,不过是家家酒,糊弄那段时光的。可是他始终掩饰不住难过的神情,尽管我们最后依然保留着恋人之间的权利,他的笑和欢闹,无不透露着失望和沮丧。他大概还是爱我的,只是他知道留不住我。
因此我一直感激和亏欠周文。
和郑阳交往第三个月的时候,我很想过一个纪念日。譬如我们相识第多少天,我们在一起第多少天等等。女人终归会渴望一些零星的安慰,来塞满对生活不满的缝隙。
可是郑阳从来不把这种事情放在心上,我也从来没提过。郑阳以为我处处得体大方,就不是小女人,可我至今清晰的记得某个纪念日周文给我买的巴掌大的小蛋糕,廉价的饰品,或者一束开焉了的陈色玫瑰。
郑阳的话题开始往订婚这方面绕,我心里排斥,表面却不敢反驳。一昧的顺从,是我当前的生存之道。在预期的目的没有达成以前,我必须伪装成郑阳心里十全十美的适婚对象。
我不知道我能坚持多久,起码目前一帆风顺。
郑阳口沫横飞的鼓吹玉龙雪山的壮观和巍峨,好似他结过多少次婚似的。我们都心下明亮,去云南度蜜月还不是为了省钱。
校内好友里,时不时有人冒出来炫耀,这个去了巴厘岛,那个去了香港台湾。到了这个年龄,校内里千篇一律都是同学朋友晒婚纱晒结婚。看着朋友几年不见的脸,偶尔会怀念她们儿时或青春时年的模样,和眼前照片里笑容僵硬的人,宛若两人。
似乎到了这个年龄,婚姻存在的唯一意义,就是拍好了照片,发布在公共网站,通过攀比来告诉大家我过的很好,亦或者是一个必然的程序,只有这样,才能正式宣布,曾经不知天高地厚的青春,至此结束了。
我曾坚信我会打破这个僵局,以我独有的方式来证明我的生活。这种信念和“我会和周文永远在一起”双双崩塌。我甚至来不及反思,就灰头土脸的奔向了社会,成为了我曾嗤之以鼻的一份子,过着提线木偶般的生活,盲从的便结识了新的男友,糊里糊涂的就上了人家的床,随随便便的就嫁了人。
很多时候我都觉得胸闷,需要认真的深呼吸许久才能平复。
后来我骗自己,这应该不是我的错。
孙骑说,“明确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并加以付出实践,获得并珍惜,果断割舍废弃品,这是十分正确的行为。”
我说,“可很多时候会内疚。”
孙骑说,“会内疚就证明有感情,有感情就不是冷血,你这叫理智。女生在这个年龄段,大多都这样。”
我问,“那男的呢?”
孙骑说,“糊涂,或者揣着明白装糊涂。都是成年人了,有几个真的傻?——不过不拆穿罢了,这是游戏规则。”
我说,“被你一说怪害怕的。”
孙骑说,“糊涂的人最可恶,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也不知道该放弃什么,优柔寡断的结果是伤人伤己。”
我说,“你好像恋爱专家啊!”
孙骑说,“别闹了,在这方面我是一片空白,只不过理论大于实践,钻研的多罢了。”
我问,“你为什么不交女朋友?”
孙骑一愣,一反平时的尖牙利齿,半天想不出合适的答案。我也忽然觉得很尴尬,想把话题岔开,这时孙骑说,“应该是缘分还没到吧。”
我当时就笑了场,真的,谁会相信这样迂腐的话能从他嘴里说出来呢!缘分?千禧年过后这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词语,简直都快忘了它的使用方法。
我问孙骑,“你所谓的缘分是什么呢?”
孙骑这次毫不犹豫,“从天而降吧。”
“从天而降?”
“恩,就是‘呼啦’一下子闯进来的感觉。”
“比如我这样吗?”
“嗯……”孙骑沉吟了一会儿,“差不多。”
“那你觉得我怎么样?”
“挺好的。”
“不会觉得我冷血吗?”
“你那叫理智,不叫冷血。”
“那你觉得我理智吗?”
“理智啊。”
“所以呢……?”
敲完这几个字,我心里也慌了一下子,不知道为什么就说出了这样的话。如果孙骑跟着笑笑也就罢了,万一他当了真,那我可能要失去一个很好的聊伴了。
可是孙骑迅速回复我了。
他颇为漫不经心的答,“所以就继续等啊。”
我就没敢再问下去。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郑阳是非常理想的恋人。他每天会在固定时间给我打电话,即便再忙也风雨无阻,就算是刚刚约会完,亦或者刚从他床上下来回到家里,他的电话也会如影随形的跟来,虚虚渺渺的说一通话,令人倍感呵护。
他从不叫我的全名,永远都是“晨晨”“晨晨”的唤,像哄小孩子般。有那么一瞬间彷佛真的激活了我的少女心,便贪图片刻被捧在手心的惊艳。
到后来,竟隐约察觉,郑阳对我的无微不至,已经履行到了强迫的症状上。他似乎在以某种偏执的理解方式,用这样的套路和手法,借以表达恋人之间应有的义务。
像机器人般雷打不动,他难道就没半点厌倦吗?
我仔细想了很久,忽然得出一个战栗的答案:会不会打一开始,他就不是那么喜欢我?而这一切,都是他刻意伪装出来的?
我质疑,再反驳,再怀疑,再坚信。
我觉得应该不会有人如此专于城府,或者说不至于。
我和郑阳是恋人,如果一帆风顺,过些时间会结成夫妻。
两个即将相守一生的人,竟然从邂逅的开始就戴上了面具,如果是这样,那么整条脊梁都寒的彻底。
所以这种事情不会发生。
这世上还是好人居多,我坚信。
时间飞快,眼看在一起半年了,我曾希望得到的纪念日之类的安慰也逐渐淡忘了。这就是生活,任何充满欢愉的欣喜,在日久磨砺后,都钝器锈置,从流连的彩玉暗淡成粗糙的顽石,而后便被抛弃,那些浪漫又突发奇想的愿望,再也不会提及。
等我有天开始反省我俩之间,什么时候开始原本最为神秘的性事已成为家常便饭时,已经为时已晚。
郑阳失去了表演的欲望,我也失去了矜持的态度。上床成了一件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琐事,有时好几天接连呆在一起,没有一方会有占有对方的欲望。他无意进兵,我亦不想挑衅。同时也失去了前戏和对话,即使确定要做这件事时,两人都自顾自脱自己的衣服,他甚至连我的胸扣都懒得解。
有个很经典的例子:一个男人说到类似问题时,表示他在和他太太结婚前,有一次去饭店吃饭,他们点了基围虾,他太太吃一只,他就剥一只,那天他太太吃了三十多只,他就剥了三十多只——谈到结婚后,他爽朗的笑着说,“现在别说给她剥虾,我连她的衣服都不想脱!”
我又冷汗涔涔,明知这样不对,却又没有任何办法破解。
我并不是怕被厌倦,只是想跳出这个怪圈,不想年纪轻轻就铩羽在婚姻的死循环里。
与郑阳比起来,周文显得有血有肉多了。高兴了会怪叫,生气了会不说话,虽然幼稚,但却真实。而郑阳无论什么时候看到都是荣辱不惊的扑克脸,很难看出他心里阴晴还是雨雪,久而久之,就连他哪句话真、哪句话假也分辨不出来了。
我问孙骑,“我突然有种推翻对郑阳所有认知的想法。”
孙骑说,“好可怕。”
我说,“是啊,很可怕!但又忍不住不去想。”
孙骑劝我,“如果你确定他不想让你知道某些事,你最好就假装顺从他的意思。”
我说,“我知道,可是不甘心。”
孙骑说,“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水落石出就是好的。”
我说,“那也不能糊里糊涂的生活在虚情假意中啊。”
孙骑说,“你知道有个词叫‘恼羞成怒’吗?这是专门来形容男人的。”
孙骑的话听起来很刺耳,可是想到郑阳有朝一日被拆穿后翻脸不认人的样子,仍然后怕的紧。是不是男人到了这个年龄都如此工于心计?还是郑阳也像周文一样,年少轻狂时把所有的情感都挥霍给了某个注定被辜负的女人,而后自己结出了这种畸形的痂。
去郑阳家做家务也是家常便饭了,周日上午天气不错,约了在他家碰面然后去吃东西,打开房门时郑阳不在家,打过电话才知道他有公事会晚回来一会儿,我就自顾自开始忙活。
交往四个月的时候郑阳给了我一把他家的钥匙,铜的,狭长冰凉。郑阳笑着说,“以后你就是这个家的女主人了。”我也跟着笑,没答话。后来每次给他整理床单的时候都会忍不住猜想曾经哪个女人在这上面睡过。
开了电脑,放一些喜欢的歌,还特意点了《爱情买卖》。虽然这是一首烂大街的通俗歌,可就是会莫名其妙的喜欢,四下无人的时候总会哼一两句,觉得旋律挺好的。只是在郑阳面前我从没表达过我听过此类歌曲,曾聊起过音乐,我说我喜欢的是日本二十弦古筝大师宫西希的作品,就算去ktv,我也只点陈绮贞或莫文蔚这些无伤大雅的女歌手。独处的时候,终于不用刻意伪装什么,一阵轻松。
跳到了黄小琥的《没那么简单》,歌里唱:总是不安,只好强悍,谁谋杀了我的浪漫。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的时候觉得很难听,古怪的腔调和上世纪的曲风,排斥了很久。后来某个加班结束的夜晚,一个人在街角买东西充饥,不远处就放着这首歌,怔怔的站在冬夜里听完了,自此陷入了喜欢的漩涡。能把一个女人坚强的外壳都敲碎的词人,字字诛心。
郑阳家里的环境十分安逸。
安逸是个怎样的词呢?对我来说就是吃喝不愁。怎样才算吃喝不愁呢?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温饱,好比郑阳,iphone出了5,他一高兴,就换了个5,虽然也会肉疼,但那点钱总算不伤元气。而我就不行,我两年前买的iPhone4,到现在已经用的很卡了,但它没有其他毛病,没必要换,也没闲置资金去换,所以我还将就着用它。我家里的电脑也是三年前买的,这种东西淘汰的太快,现在虽然不算慢,但跟新电脑比起来还是会欠缺一点。郑阳就不同了,他上个月新换了电脑,装了win8的系统,简直吃喝不愁。
好多时候我都偷偷的艳羡郑阳,许多次我都幻想如果这一切都是我的该有多好。我并不是个很有野心的女人,我渴求的无非也就是诸如此类的安逸罢了。但是我能力和运气都不足,所以只好借助于别人来实现。我想,如果我能和郑阳一样安逸,是不是一开始我就不会和他在一起。
也许介时我会奢望更加卓越的生活品质和条件,这是人性,无法避免。
直到郑阳的礼貌不再被我理解时,我才知道原来一直杞人忧天的我是多么幼稚,而成熟如郑阳,早就打点好下一站的旅途。
说来也巧,平时郑阳的iphone5都不离身,若是有短信他也会打到静音。偏偏这一天,仿佛一切都是注定了要被我看到似的,像精心排练过,就这么发生了。
依旧是个天气不错的周末,我在郑阳枕边醒来,叫醒我的是郑阳的手机,他却不在身边,似乎正在厕所。我下意识拿起郑阳的手机,是一条微信,迷迷糊糊的划开,跳出大段大段的聊天记录。
初看有些碍眼,仔细看来却触目惊心。
我以为我看错了,因为那滔滔不绝的长篇大论,正是以往甚至现在都对我讲的。那关怀无微不至,那呵护细腻柔滑,理应是身为郑阳女友的我而享受的。而现在正出现在另一个人的对话框里,说着和我一模一样的话。
我明显感觉到自己的手在发抖,却分不清是愤怒还是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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